2013年12月18日 08:30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陆建銮
随着比特币的红火,利用比特币进行诈骗的案件也出现了。11月19日,广州市首次出现作案人员以出售“比特币”为由实施诈骗作案的新动向,截至12月7日,在短短的十几天内,广州警方接报此类警情5起,涉案金额3.5万元,主要是购买“比特币”套现、充值或是以投资为名的诈骗。
广州在10多天时间内,接连发生5起以出售比特币为名的诈骗案。11月19日14时许,事主伍某向“110”报警称,于当日12时许在广州增城市新塘镇上网时,被一个比特儿网站(网站名为比特儿-bter.com)以充值购买“比特币”套现的方式骗取人民币9325元,事主是通过网上银行转到其在比特儿网站的账号上。
11月27日20时许,报警人谢某报称在广州市白云区红星村上网时,被人以充值“比特币”诈骗,被骗走了2000元。
12月2日15时许,事主周某打电话向广州番禺警方报称,其在网上购买“比特币”被诈骗人民币6840元。番禺警方接报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经初步了解,事主8月在广州大学城广州大学生活区上网,在一家自称“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名为gbl公司购买“比特币”,先后分9次共将人民币6840元通过网上银行汇到该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10月21日,事主突然发现该公司的网页登录不了且网站被删除了,后听说浙江东阳警方已破获gbl公司诈骗案,于是马上报案。
12月4日13时许,事主吴先生报称,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某大厦上网购买一台avalon二代(“比特币”“挖矿机”,一种电子产品),与卖家郭某联系谈好13500元人民币,并通过支付宝转账给了对方。事主后拨打淘宝客服电话,客服称卖家没有收到其支付宝的钱,事主怀疑被骗于是报警。
12月7日,报警人梁某向广州白云警方报称,在广州市白云区石井上网时,被人以投资“比特币”为名骗了几千元,其通过支付宝转了约四千元给对方。
“比特币” (Bitcoin) 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数量有限(共2100万个),跟腾讯公司的Q币类似,但可以用来套现,也可以兑换成大多数国家的货币。它是一种P2P(点对点下载)形式的数字货币,基于一套密码编码、通过复杂运算产生,任何人都可以下载并运行“比特币”。
警方提醒:投资“比特币”风险大要防范此类新式诈骗
“比特币”具有流动性高、难以被察觉、可兑实体货币、市值波动大等特点,交易日趋活跃,所以针对此类投资造成的公众损失及纠纷也增多。
对此,广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比特币”投资风险极大,并非只赚不赔,还难以成为可靠的百姓投资工具。另外,“比特币”交易网站极易遭遇黑客攻击导致损失,同时还面临经营者卷款跑路的风险。市民群众需要防范这种新式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