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金微 发自北京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再次强调了粮食安全,要求“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作为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种业安全也被提升到新的高度。
昨日(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 《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 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强调建设种业强国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根本性的保障,提出要加快种子生产基地建设,逐步确立企业商业化育种的主体地位。确定为公益性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在2015年底前实现与其所办的种子企业脱钩,其他科研院所逐步实行企业改革化。
目前,我国种子企业实力整体偏弱,又面临洋种子的进逼。有业内专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意见》的出台有利于遏制洋种子在国内过快蔓延的势头。
逐步确立商业化育种主体地位
《意见》明确,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种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以种子企业为主体,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建设种业强国,为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农林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根本性保障。
种子硅谷园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袁隆平助理黄崎此前在第十二届中国国家安全论坛的学术报告中表示,“我国每年需要种子125亿公斤,市场规模达到550亿元,根据现在商品化率的提高,新方式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将达到900亿元市场,而我们现在仅仅能满足45亿公斤。”
我国种子企业呈现小而散的特点,研发能力和资金有限,目前大约6600家种子公司,但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的只有300多家。在这些种子企业中,育繁推一体化企业仅有91家,多数种子企业育种能力十分薄弱,而更多的种子企业只扮演了卖家的角色。
中国农科院玉米专家佟屏亚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目前我国种业的育、繁、推脱节,产业链割裂,“90%以上的种质资源和育种人员集中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90%以上的科研经费投入到应用技术研究。种子公司只卖种子不搞科研;科研单位只管育种,不问市场。育种研究、种子繁育、技术推广自成体系。”
因为研发机构长期与市场脱节,科研与市场的整合是改革的重要方向,而中国种业的规划方向则是支持种子公司,同时国家承担基础性科研工作。
《意见》提出,国家财政科研经费加大用于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投入,逐步减少用于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杂交玉米、杂交水稻、杂交油菜、杂交棉花和蔬菜商业化育种的投入。“加强国家良种重大科研攻关。编制水稻、玉米、油菜、大豆、蔬菜等主要农作物良种重大科研攻关五年规划。”
也就是说,商业化育种工作推向市场,交由企业来做。种子公司实行“育繁推一体化”,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种子企业。但由于目前中国种子公司的科研实力尚弱,因此《意见》还出台了多条针对增加企业科研实力的具体举措,力度空前。
《意见》提出,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有实力的种子企业并购转制为企业的科研机构,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企业开展合作研究。
多管齐下改变现有行业格局
中投顾问农林牧渔业研究员宋杰凝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意见》可以看出政策看重市场的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方面的投入,为企业营造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
在具体政策方面也有所倾斜,《意见》提出,“新布局的国家和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种业产业化技术创新平台,要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倾斜。”
黄崎此前表示,因为巨大缺口,导致洋种子蜂拥而进。
事实上,近年来,孟山都、杜邦及大量外资种业在我国玉米及蔬菜市场占据了很大份额。洋种子的进入对国内种业发展造成很大的压力。
宋杰凝表示,“孟山都、杜邦先锋等跨国种业巨头拥有资金、技术、人才、种质资源等优势,经过长期的积累、市场的深耕细作等,在国内占据很大的市场份额,国内种子企业在研发方面不具备优势,资金使用分散、套牌生产屡禁不止等也制约了企业投入研发的积极性。”
黄崎说,我国的种子企业非常弱,全国前十位加起来的营业额到2012年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我们需要加大支持我们的企业,培植他们抗风险的能力。”
宋杰凝认为,当前政策的出台有利于遏制洋种子在国内过快蔓延的势头。“国内种子产品在政策扶持以及自身努力情况下,竞争力有望提升。未来国家将进一步促进种子龙头企业的发展,提高行业集中度,实现行业前50家企业市场占有率提升到50%以上左右,国内种子公司小而散的局面有望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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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控制国内种子市场趋势加剧
每经记者 金微 发自北京
孟山都、杜邦、先正达等全球十大种业公司,占据了世界一半多的种源。目前,世界种业巨头已纷纷进军中国,并在我国蔬菜、玉米种子市场占据较大份额。洋种子“入侵”问题引起各界关注。
中国农科院玉米专家佟屏亚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跨国种业公司在中国生存、发展、壮大走的是“本土化”发展之路,特别是“人才本土化”,从企业普通员工到高管到科技专家,“十年磨一剑,跨国公司在本土化根基稳固之后,大步进入和快速发展就水到渠成了。”
上世纪90年代,孟山都公司率先与河北省种子公司、安徽省种子公司合资成立冀岱棉、安岱棉种公司,抗棉铃虫品种引进中国。
2000年,《种子法》正式实施,种子行业开始实现市场化道路,种子不再由各级政府一家经营,各种民营种子公司,甚至国外种子公司,都成为种子市场的一部分,由此,跨国种子公司开始与国内种业公司频频开展合作。
据记者了解,2001年,孟山都公司与中种集团合资成立中种迪卡公司,为杂交玉米进入中国铺平了道路。杜邦-先锋公司亦于2002年与登海种业(34.68, 0.12, 0.35%)成立先锋-登海公司;2006年与敦煌种业(7.36, -0.15, -2.00%)成立敦煌-先锋公司。借此跳板,先锋公司成功地完成了先玉335玉米在东北春播区、黄淮海夏播区和西北地区的布局,目前,先玉335播种面积在我国排行第二,这还不包括各路套牌种子。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外资企业最多只能持股49%。有种业业内人士指出,但这些名义上只能占合资公司49%股份的公司却实际上掌握着种子公司的核心资源:技术与专利。国外种业巨头强大的研发能力有效地实现了外资的实际垄断。
佟屏亚说,事实上,国外种子公司在有了本土合资公司之后并没有停歇,他们的第二步是合作研究。“跨国公司把其上游、中游和下游的机构全部转入中国,把中国作为全球化科研和种业发展基地。中国不只是一个巨大的种子市场,也是一个无与伦比的农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