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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的新突破

发布时间:2015-01-05 10:20:52    作者:曹德云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2014年12月31日,中国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专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掀开了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的新篇章。

国际经验表明,保险资金投资私募股权是通行做法。保险机构作为金融市场上具有期限长、规模大、来源稳定资金的机构投资者,是私募股权市场的重要投资力量,占据着前三位的位置。在大多数国家,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含股票)的比例为10%—30%,其中私募股权投资约占30%—40%。在我国,保险资金投资私募股权始于2006年,当年中国保监会下发《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和《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股权和商业银行股权。2010年下发《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进一步扩大保险资金投资私募股权范围。近十年来,保险资金先后以股权计划方式间接投资了京沪高铁、中石油管道等多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家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养老社区项目等,直接投资了多家商业银行、证券机构、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股权,探索投资了渤海产业基金和多个私募股权基金,在市场上产生了的一定影响力,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兼顾平衡。在实践中,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的制度规则、模式机制、专业团队、实战经验也逐步走向成熟。总的看,保险资金的股权投资呈现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直接投资为主、间接投资为辅,金融投资为主、非金融投资为辅的特点。保险机构作为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权投资市场活动,为市场发展带来新的活力。截至2014年11月底,保险资金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达到4518亿元,实现收益额近270亿元,投资收益率达到6.11%,是保险资产配置中不可多得的优质资产,在优化资产配置、改善投资收益和实现战略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4年末,中国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的又一新举措,无论从其社会意义、经济意义和市场意义上看,都体现了创新精神和现实精神,预示着保险资金股权投资新阶段的到来。

从社会意义看,这项举措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具体措施。保险资金发起设立专项私募基金投资中小微企业,是保险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又一实践探索,有利于提升保险资金投资小微企业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增强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保险资金作为金融市场上投资稳健、操作审慎、注重安全的资金,通过私募基金方式投资小微企业,必将对其它社会资金更多更快进入小微企业领域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从经济意义看,小微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我国经济生活中最具活力和创新力的企业组群。保险资金通过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保险资金以股权方式直接和间接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较好的消费服务、医疗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相关中小微企业,为其提供资本支持和增值服务,通过直接或间接介入小微企业的技术升级、业务创新、模式改造、市场开拓,发挥孵化、培育、扶植、再造高质量小微企业的作用,有利于延伸保险行业的产业链条,培养自己潜在的优质的新客户和新伙伴,有利于全方位分享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价值提升和资本增值的丰厚收益。

从市场意义看,这项举措对推动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的升级转型和科学发展同样具有十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中国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实现了五项新的突破:一是首次设立保险系的私募股权管理机构,将新“国十条”中关于鼓励设立专业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政策落到实处,是保险资产专业化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新突破。二是首次发起保险资金为主体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即可面对保险资金募集,也可面对其他社会资金募集,推动保险机构由过去的单纯投资方走向募资方,是保险机构在股权投资市场上角色转换的新突破。三是首次打破过去保险机构不能参股或设立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的限制,通过保险资金发起设立私募基金行使一般合伙人(GP)和基金管理人职责,是保险机构在私募股权投资交易结构中定位的新突破。四是首开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核心员工个人持股的先河,是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的新突破,也是保险资产管理市场化改革的又一创举。五是借鉴案例法的示范原理,打破惯例先行先试,制定规则和开展试点同步进行,以案例促创新、以案例推制度,妥善解决了创新空间、创新实效和规则接地气的问题,在推动创新主体由监管向市场转换的过程中,不失为一种创造性的过渡安排,是保险资产管理创新模式的新突破,对今后其他业务创新具有重要示范效应。

2015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转方式调结构将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在财税体制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地区发展战略等因素的全面推动下,将有更多更丰富更优质的各类资产进入市场。对保险资金而言,正面临着难得的发现、挖掘、持有优质资产的重要机遇。中国保监会在年末岁初批准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为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开辟了全新的路径和空间,极大地丰富和优化了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的模式、途径和机制,其助力保险资金抢抓历史机遇、加快高效发展的意图显而易见,对未来中国私募股权市场的影响也不可限量。相信在新的一年里,保险资金定能乘着监管改革和市场发展的春风,在股权投资乃至另类投资上实现新的突破,不仅要成为私募股权市场的成熟投资者,还要成为推动私募股权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全新力量。

(作者系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