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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如何应对负利率?

发布时间:2016-05-16 12:45:27    作者:禹晴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目前鲜有直接对居民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实行负利率的,但不排除有个别商业银行以存款手续费的名目将负利率转嫁给储户,造成储户存款的负利率。

利率是金融业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基础变量。利率通常为正,但金融危机爆发后,随着量化宽松政策的长期化,西方发达经济体利率逐渐走低,并开始出现负利率,进而在全球呈现扩大趋势。负利率的长期实施将给保险业带来深远影响。本文就围绕负利率(本文讨论的负利率就是指名义负利率,即名义基准利率低于零,不考虑通胀或通缩水平),及其对保险业的影响和保险业应对之策进行探讨。

负利率是如何产生的?

实施负利率的初衷。从各国政策实践看,实施负利率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达到通胀目标,因为适度通胀有利于促进消费、刺激当期购买,而通缩可能促使人们推迟消费,进而由货币通缩发展到需求收缩乃至经济萎缩;另一个目的是为了防止本币升值,以维持或增强出口竞争力,拉动经济增长。

负利率的演进路径。回顾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西方发达经济体的货币政策,负利率的演进路径相当清晰,即:降息+央行买入国债→货币超发+压低国债收益率→利率下降+通胀抬头(出现实际负利率)→经济复苏乏力→央行加码量化宽松政策,由买入国债扩展到买入高等级抵押担保债券→国债收益率继续下降至接近零的水平(出现名义零利率)→经济复苏迟缓→央行实行名义负利率政策,国债收益率低于零。

负利率的传导工具:第一种是基准利率,往往是商业银行在央行的(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而且可能实行分档或分段利率,即根据金额大小或区分增量和存量实行不同的利率水平。第二种是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联邦基金利率、隔夜存贷款利率)。第三种是通过国债收益率实现传导,因为根据一般的金融理论,私人公司债收益率往往是在国债收益率基础上增加风险溢价构成的。

具体来讲,2015年4月21日,3个月期欧元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有记录以来首次为负。

瑞士央行自2015年1月22日起实施负利率,对银行在央行的活期存款账户超过1000万瑞郎的部分实施-0.25%的利率。同年4月,瑞士成为有史以来首个以-0.055%的负收益率发行10年期国债的政府。

日本央行今年2月26日起对金融机构存放在央行的法定准备金按照零利率政策执行,现有超额准备金仍按0.1%的利率执行,对新增超额准备金按-0.1%的政策执行。3月2日,日本首次销售负收益率国债,成为继瑞士之后第二个以负收益率销售10年期国债的国家。

负利率的理论下限。从两个层面来看,首先是商业银行层面。根据美联储2010年所作的一项研究,基于商业银行在其金库内储藏通货的成本计算,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不能低于-0.35%,低于这个水平会造成银行选择自行保管通货,而不是缴存联储。其次是居民或企业层面。实施负利率会导致居民或企业减少在银行的储蓄,转而选择持有现金,从而带来现金的交易成本和贮存成本。根据欧洲央行的测算,每100欧元的现金交易会产生大约0.6欧元的个人交易成本;相比之下,使用银行卡(借记、信用、个人支票)的交易成本更高,但后者由银行承担。因此,在理论上,若只考虑交易成本,则只要利率不低于-0.6%,即可保证储户不会过度提现,造成挤兑。如果加上贮存成本,则存款负利率的下限可能更低一点。

此处需要指出,上述理论下限仅针对在岸储户而言。因为美元、欧元均为国际流通货币,离岸储户愿意接受名义负利率,在在岸银行存入美元(欧元)的原因还可能包括分散汇率风险、预期货币升值、转移资产等需要,在这些情况下,上述负利率的理论下限就不成立了。

至于负收益率国债仍能顺利发行的原因,除了通缩预期、汇率方面原因外,还包括以欧洲、日本央行为代表的货币发行机构严格按照既定的债券购买计划购买国债,而不考虑收益率水平,即使到期后债券本金都无法全额拿回;以及金融机构原本在央行的存款,因为负利率缘故,被迫只能选择收益率略高些的国债,以减少损失。

实施负利率的风险。负利率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极具争议的货币政策工具,可能引发多重风险,包括金融风险、政策风险和社会风险。前者比如扭曲银行放贷行为、恶性竞争以抢占市场份额、扰乱市场秩序、追求更多的高风险投资、催生资产价格泡沫、货币基金清盘等。政策风险指如果利率下降导致储户收入减少,反而会迫使他们减少开支,特别是如果他们为退休而储蓄的话,从而降低利率没能刺激消费和支出。社会风险主要指因贫富差距过大带来的稳定风险。

实施负利率可能带来的正面作用。从辩证角度看,负利率,特别是负利率长期化,作为一个经济学和金融学从未涉足的领域,既可能带来风险,也可能有我们未充分认识的正面作用。这些正面作用除了前面提到的实施负利率的初衷外,还可能包括:一是引发非生产性金融创新。据纽约联储经济学家预测,负利率可能催生替代现金的金融创新产品,比如保付支票可能会成为流行的支付手段,即商业银行的负债从存款变成未完成支付的保付支票。随着负利率进一步下行,人们更乐意收到支票形式的款项,而不是纸质或电子现金,从而出现“无现金社会”。“无现金社会”的出现对于预防腐败、打击黑社会犯罪等又会起到正面作用。

二是促进国际资本流动。因为迄今负利率只是在部分国家(货币区)实施,所以相对高利率国家可能前往负利率国家发债,以降低融资成本。比如2015年,中国国家电网在欧洲发行了票面利率分别为1.54%、4.125%和4.85%的7年期、12年期和30年期欧元债。发债成本(不考虑汇率因素)显著低于国内。

负利率对保险业有何影响?

财产险和健康险在定价时,较少考虑或不考虑利率因素,因此负利率对它们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资产端投资收益率下降上。但对寿险而言,负利率会同时作用在负债和资产两端,因此下面重点分析对寿险业的影响。

负利率使得预定利率和投资收益率下降,但后者快于前者,造成利差损。储蓄型寿险产品的盈利主要取决于投资收益和保证收益的利差。借鉴银行业经验,尽管央行对银行实行负利率,但迫于竞争压力,银行难以完全将负利率转嫁给储户,只能用自身利润承担负利率,长期必然对资本金造成压力。同样,负债端强大的竞争压力迫使寿险公司定价利率下行较为缓慢,造成投资收益率下降快于预定利率下降,在侵蚀公司利润的同时,也将逐步威胁资本金安全。2014年,欧洲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监管局对167家欧盟保险公司进行压力测试,在利率长期维持较低水平的情景下,近1/4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将低于100%。

在负债端竞争压力下,寿险产品预定利率很难为负,为了维持一定程度利差,必然要求寿险公司在投资端要么通过拉长资产久期,承担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风险,获取流动性溢价,要么通过承担更多信用风险,赚取信用利差,但无论如何都是以增加寿险公司风险为代价的。近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美国进行的金融部门评估指出:“一些保险公司增加了在股票、对冲基金、长期高风险企业债和房地产等的投资。大型寿险集团扩展了非传统业务,提供复杂担保。”这说明美国寿险业已经开始通过承担更多风险以稳定利差水平。

负利率使得寿险公司的内含价值下降。内含价值兼顾存量业务和增量业务两方面利润。在负利率情况下,存量业务存在利差损,而增量业务产生的利差益在收窄,从而必然对内含价值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

极端情况下,负利率环境加上公允价值计价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长期负利率可能使得寿险公司负债端增量业务萎缩,但因为存量业务到期偿付,从而带来现金流压力,如果寿险公司难以以负利率发债融资,将迫使寿险公司抛售资产,在上述压力情景下,再加上公允价值计价,市场可能陷入抛售资产-资产价格下降-再抛售的恶性循环,进而诱发系统性风险。

保险业如何应对?

从经济潜在增长率、货币政策工具储备、市场投资机会、储户心理接受程度、维护社会稳定等多个角度分析,中国实行负利率是小概率事件。但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黑天鹅事件层出不穷。因此,有必要研究保险业应对负利率的办法,提前准备,争取主动,防患于未然。

就保险公司,主要是寿险公司层面而言,1、应从“三差”上想办法稳定利润水平。

从利差角度,在负债端:(1)在可能的情况下,降低新单保证利率和万能险结算利率水平,这是治本之策。(2)在产品设计上,尽可能与客户共担利率风险、共享投资收益。据说英国有的保险公司对同一产品开设不同保证利率的账户,对高保证利率(2%)的账户采用稳健的投资策略,对中档保证利率(0%)的账户采用中性投资策略,而对低保证利率(-2%)的账户采用较为激进的高风险投资策略,以供不同风险偏好的客户选择。在资产端:(1)在现金流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延长资产久期,以提高投资收益率,但要注意避免带可提前赎回条款的资产,防范再投资风险。(2)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资产多元化配置,增配海外高利率资产。(3)在可能情况下,增加权益资产配置,比如敢于大比例持有高分红公司股票(国内和国际),敢于进入上市公司董事会以影响分红政策。

从费差角度,(1)加强管理,减低成本,当然这属老生常谈。(2)开拓收入来源,比如目前保全服务对客户是无限次免费的,如果负利率长期化,可以考虑对一定次数以上的或某些保全服务向客户收取费用,分摊成本。

从死差角度,重视承保质量,避免雪上加霜,争取雪中送炭。

2、推动监管机关扩大保险资金运用范围。比如黄金(无论实物或纸黄金)目前不属于保险资金可投资产品,但国外早已放开。黄金的单位储存成本远低于现钞,因此在负利率情况下,持有黄金比持有等值现钞或等值银行存款划算。

3、升级现有产品,淡化金钱给付、回报率等概念,转为服务给付,从而弱化客户对收益率的敏感性,强化保险的保障属性,实现同其他金融产品的差异化竞争,比如长期护理险提供护理服务、年金与养老服务挂钩、死亡保险与丧葬服务挂钩等。

4、跳出传统保险业的藩篱,大胆创新产品,敢于做从0到1的事情,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比如借鉴前面提到的保付支票,寿险公司可以开发电子化保单支付功能,投保人可以选择将存款全部转成高现价保单,现金价值可以分割零散使用,需要支付时直接使用现金价值支付,支付额(从法律角度视为有偿赠与)直接转入接收人在保险公司的保单账户增加其现金价值。

就监管机关层面而言,应坚持宏观审慎和逆周期监管原则,比如要求保险公司计提保单特别准备金,用于对冲因长期低利率乃至负利率造成的已投资产未实现利润、未分配红利准备金损失以及稳定公司未来利润水平;在市场波动时期,调整会计报告制度、贴现率和资本要求等,避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