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广道
1月5日,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保险资金设立股权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保险资金严禁以通道嵌套、名股实债等方式开展股权投资计划业务,从而降低实体企业融资成本,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引导保险资金更加有效地服务实体经济。
叫停“名股实债”
债归债,股归股,保监会降低实体企业融资成本、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长的意图明显。
《通知》缩小了股权投资计划的边际,将其界定为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向投资人募集资金并进行投资管理,由托管人进行托管,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金融工具。
《通知》明确了股权投资计划的投向,即应当投资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和监管政策规定的未上市企业股权或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明确股权投资计划业务的资本属性和权益投资特点,严禁“名股实债”,避免变相违规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避免变相抬高实体企业融资成本;强调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应当承担主动管理职责,应设置专职业务岗位、配备足够人员,禁止直接或变相开展通道业务,不得投资嵌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划定投资基金份额的比例上限,明确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基金实际募集金额的80%。
据中金公司相关研究报告,目前,名股实债主要集中于银行理财、集合信托以及保险资管等领域,以投资额度计算,预计银行理财占比45-55%,集合信托占比约40%, 保险资管占比低于10%。《通知》发布以后,保险资管计划及与险资合作的银行理财和集合信托业务规模均将缩减。
诺承投资董事总经理曹龙对《中国保险报》记者表示,《通知》的核心内容为禁止名股实债,禁止通道嵌套。禁止通道主要防范监管套利,是未来统一大资管的发展方向。保险资管率先禁止做通道和嵌套投资,为避免此类业务流向其他资管产品,后期其他监管部门的规范应当跟上。一方面,禁止名股实债可以有效降低整体融资杠杆;另一方面,名股实债被视为一种夹层投资手段,严禁名股实债实则切断保险夹层投资业务,短期内可能造成保险股权投资计划的数量和规模大幅缩水。
一位接近监管人士表示,保险资金股权投资业务将进一步回归投资本质,《通知》着力防止机构通过资管计划多层嵌套进行监管套利,主动堵住交叉监管的漏洞,扎紧了金融风险防范的篱笆。
引导直接投资
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成为有力的抓手,股权投资计划无疑是保险资金参与实体经济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保监会此次完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股权投资计划相关业务规则,则是对十九大报告精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贯彻落实的具体行动。
2017年7月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金融工作要回归本源,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完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体系,保障风险可控;要促进金融机构降低经营成本,清理规范中间业务环节,避免变相抬高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要增强金融监管协调的权威性有效性,强化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及时有效识别和化解风险;要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同时,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金融行业的主要任务,全力防范金融风险,全力服务实体经济,全力聚焦金融改革。
为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切实引导保险资金发挥自身特色,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通知》规定,对切实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举措、重点领域、重大建设工程,以及投资于实体经济项目的股权投资计划,中国保监会指定注册机构予以优先注册。
股权投资计划是保险资金参与实体经济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8月底,保险资金累计通过基础设施债权计划、股权计划等方式,直接服务实体经济重大建设项目金额超过4万亿元。据悉,下一步保监会还将根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统一资产管理产品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股权投资计划相关业务规则。
助力资管大一统
多位保险资管人士纷纷对《中国保险报》记者表示,自《指导意见》出台以来,保险资管行业对规范险资运用已有预期。
2017年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指导意见》,要求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通知》的印发与统一大资管监管体系是相适应的。”曹龙表示,“此次只面对保险资管股权投资计划,但可视作一个信号,后续还会对其他资管产品监管规则有所调整。”曹龙是业内资深股权投资经理,诺承投资此前已协助保险机构完成另类投资业务规模逾1000亿元人民币。
一位保险资管人士对记者表示,大资管监管是统一一盘棋,长期来看,保险股权投资计划需要重新定位,可能更适合作为保险资金体系内的私募股权基金,由此对保险资管公司和投资团队和投管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另悉,2018年1月6日,中国银监会印发了《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明确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受托管理的他人资金、银行的授信资金、具有特定用途的各类专项基金、其他债务性资金、无法证明来源的资金发放委托贷款,被资产管理行业视作为通道业务再上一把防范金融风险的“安全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