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和平
惠誉博华近日发布关于中国保险业2021年行业展望报告认为,我国财产险资本水平长期保持充足,资本补充债券的发行对偿付能力贡献率较高,但行业持续亏损将削弱偿付能力。
盈利状况走弱或拉低偿付能力
报告指出,2021年车险的瓶颈期迫使其他非车险种的竞争加剧,赔付支出或将升高。随着经济逐步复苏和业务风险敞口压降,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赔付支出将显著控制,预计行业赔付情况有所好转。财产险行业保费增长和赔付支出增速不匹配,削弱了行业盈利能力。在基础情景下,预计2021年财产险行业仍然承保亏损,但亏损较2020年收窄。自“偿二代”执行以来,财产险行业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着较高水平,预计2021年起偿付能力依然保持充足,但受盈利状况削弱,或将出现小幅下行。
据了解,自“偿二代”执行以来,我国财产险行业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着较高水平。2019年,财产险公司的盈利状况因减税政策提振,偿付能力指标呈现上升趋势。2020年,该指标在利润下行影响下有所震荡,但四季度仍维持较高水平,远高于监管上限,表明即使部分业务盈利能力弱化,财产险行业仍保持较强的资本实力以抵御风险。
2021年1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偿二代二期工程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对非寿险业务的风险因子进行普遍修订,基础因子和特征系数普遍提高;建立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风险计量框架,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趋同;对政策性健康险和农业险等的风险计量给予支持,鼓励险企加大政策性业务投入;资产端监管规则有较大修订,强化穿透规则,并增加集中度风险最低资本计量。二期工程除了提高各类业务的资本要求,还具有明确的政策导向性,加强对超行业增速的激进式增长的处罚,引导收缩高风险的信保业务,预计将对财产险行业的偿付能力带来一定压力。
财产险具备更强资本缓冲能力
2017年以来,财产险行业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明显高于人身险行业,一方面表明财产险行业具有更强的资本缓冲能力,另一方面说明财产险行业的业务发展滞后于人身险行业,对资本的消耗速度慢于人身险行业。
根据各公司披露的偿付能力季度报告,多数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处于较高水平,这主要是因为其资本消耗较高的非车业务发展较慢,而业务较为饱和的大型险企偿付能力多低于中小型险企。因此,债券发行需求主要集中在偿付能力相对弱势的大型险企,除北部湾保险和英大泰和财险,其他发债主体均为年保费收入百亿级以上险企。即使小型财产险公司因为巨额赔付面临偿付能力困境,也因不能达到发债要求、发行利率不占优势因素等,很难通过发行资本补充债来增强其资本实力。因此,大多数财产险公司都维持着较低的财务杠杆率,使用财务杠杆的险企通常为行业龙头,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良好。
2015年1月,央行与原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允许保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财产险和人身险公司开始尝试发行资本补充债券。
2020年,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发行量创新高,一方面原因是利率下行为债券发行创造良好条件,另一方面原因是2015年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在2020年陆续赎回,相关险企需要继续滚动发行补充资本金。财产险发行规模虽小于人身险,但由于财产险行业实际资本规模约为人身险的二分之一,资本补充债成为财产险公司提升偿付能力的重要途径。截至2020年末,存续的965.5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为财产险行业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贡献了约43%。
展望2021年,惠誉博华认为,中国财产险行业将继续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但较2020年或出现一定收缩,下行趋势主要反映对行业继续亏损的预期,同时财产险业务重心向高资本消耗的非车险业务倾斜,以及“偿二代”二期工程的实施都将增加资本的需求。此外,2021年货币政策逐步收紧,将推升险企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成本,不利于险企通过发行债券提升偿付能力。
□记者 和平
惠誉博华近日发布关于中国保险业2021年行业展望报告认为,我国财产险资本水平长期保持充足,资本补充债券的发行对偿付能力贡献率较高,但行业持续亏损将削弱偿付能力。
盈利状况走弱或拉低偿付能力
报告指出,2021年车险的瓶颈期迫使其他非车险种的竞争加剧,赔付支出或将升高。随着经济逐步复苏和业务风险敞口压降,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赔付支出将显著控制,预计行业赔付情况有所好转。财产险行业保费增长和赔付支出增速不匹配,削弱了行业盈利能力。在基础情景下,预计2021年财产险行业仍然承保亏损,但亏损较2020年收窄。自“偿二代”执行以来,财产险行业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着较高水平,预计2021年起偿付能力依然保持充足,但受盈利状况削弱,或将出现小幅下行。
据了解,自“偿二代”执行以来,我国财产险行业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着较高水平。2019年,财产险公司的盈利状况因减税政策提振,偿付能力指标呈现上升趋势。2020年,该指标在利润下行影响下有所震荡,但四季度仍维持较高水平,远高于监管上限,表明即使部分业务盈利能力弱化,财产险行业仍保持较强的资本实力以抵御风险。
2021年1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偿二代二期工程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对非寿险业务的风险因子进行普遍修订,基础因子和特征系数普遍提高;建立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风险计量框架,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趋同;对政策性健康险和农业险等的风险计量给予支持,鼓励险企加大政策性业务投入;资产端监管规则有较大修订,强化穿透规则,并增加集中度风险最低资本计量。二期工程除了提高各类业务的资本要求,还具有明确的政策导向性,加强对超行业增速的激进式增长的处罚,引导收缩高风险的信保业务,预计将对财产险行业的偿付能力带来一定压力。
财产险具备更强资本缓冲能力
2017年以来,财产险行业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明显高于人身险行业,一方面表明财产险行业具有更强的资本缓冲能力,另一方面说明财产险行业的业务发展滞后于人身险行业,对资本的消耗速度慢于人身险行业。
根据各公司披露的偿付能力季度报告,多数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处于较高水平,这主要是因为其资本消耗较高的非车业务发展较慢,而业务较为饱和的大型险企偿付能力多低于中小型险企。因此,债券发行需求主要集中在偿付能力相对弱势的大型险企,除北部湾保险和英大泰和财险,其他发债主体均为年保费收入百亿级以上险企。即使小型财产险公司因为巨额赔付面临偿付能力困境,也因不能达到发债要求、发行利率不占优势因素等,很难通过发行资本补充债来增强其资本实力。因此,大多数财产险公司都维持着较低的财务杠杆率,使用财务杠杆的险企通常为行业龙头,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良好。
2015年1月,央行与原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允许保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财产险和人身险公司开始尝试发行资本补充债券。
2020年,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发行量创新高,一方面原因是利率下行为债券发行创造良好条件,另一方面原因是2015年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在2020年陆续赎回,相关险企需要继续滚动发行补充资本金。财产险发行规模虽小于人身险,但由于财产险行业实际资本规模约为人身险的二分之一,资本补充债成为财产险公司提升偿付能力的重要途径。截至2020年末,存续的965.5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为财产险行业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贡献了约43%。
展望2021年,惠誉博华认为,中国财产险行业将继续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但较2020年或出现一定收缩,下行趋势主要反映对行业继续亏损的预期,同时财产险业务重心向高资本消耗的非车险业务倾斜,以及“偿二代”二期工程的实施都将增加资本的需求。此外,2021年货币政策逐步收紧,将推升险企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成本,不利于险企通过发行债券提升偿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