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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双开放专题

“南向通”落地 资产配置面临新机遇

发布时间:2021-10-12 09:19:10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债券市场“北向通”平稳高效运行四年有余,“南向通”近日正式起航,成为我国扩大金融业高水平双向开放的重要标志。“南向通”落地,有利于内地机构投资者拥有更多的投资渠道,也有利于支持香港提升竞争优势,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保持长期繁荣稳定。

“南向通”落地,能为债市发展带来哪些方面利好?银行业又将面临哪些发展机遇?投资者如何从中获益?本期专题将对此深入讨论。

□实习记者 许予朋

9月24日,债券市场“南向通”正式启动。“南向通”启动首个交易日,共有40余家内地机构投资者与11家香港做市商达成了150余笔债券交易,成交金额约合人民币40亿元,涵盖了香港市场的主要债券品种。

债券通是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的一项机制,其中境外机构进入内地称为“北向通”,内地机构投资海外称为“南向通”。“南向通”可投资范围是在境外发行、并在香港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

与“通字辈”跨境资产配置机制“跨境理财通”相比,债券市场“南向通”主要面向国内金融机构,投资额度更大。目前,“南向通”年度总额度为5000亿元等值人民币,每日额度为200亿元等值人民币。对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这无疑意味着更多资产配置机遇与业务机遇。

从“北向通”到“南向通”

与“南向通”相对应,“北向通”于2017年7月推出,经过4年多的发展,目前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央行披露的数据显示,“北向通”开通前,境外投资者持有我国债券约为8500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这一规模达3.8万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速超过40%。

“北向通”上线4年多来保持了平稳高效运行,成为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里程碑。“北向通”的境外投资者持债规模约1.1万亿元人民币,四年来累计成交量为12.3万亿元人民币;全球前100大资产管理机构中,已有78家参与进来。

在两地扎实合作的基础上,经中央批准,决定在内地与香港之间实施“南向通”,便利内地机构“走出去”,高效投资香港及全球债券市场。同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也可以通过“南向通”开展境外债券投资,交易对手方暂定为香港金融管理局指定的“南向通”做市商。

开通“南向通”意味着内地和香港双向互联互通真正实现,这将推动两地加大跨境监管合作,促进市场监管标准的逐步趋同,进一步提升境内债券市场结算登记、信用评级、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的国际化。未来,央行将与香港金管局加强监管合作,强化“南向通”交易结算信息收集和风险防范。同时,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的监管机构还将进一步完善监管合作备忘录,健全监管合作安排和联络协商机制,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公平交易秩序。

投资全球固收市场新渠道

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宏观策略主管刘立男认为,香港债券市场不仅能交易以港元计价的固定收益产品,也是连接亚洲和全球固定收益市场的重要枢纽,“南向通”的启动将为内地机构投资者开辟一条投资全球固定收益市场的新渠道。

具体到产品层面,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首席固收分析师(FICC)明明介绍,“南向通”为内地投资者带来三种产品配置机会:一个是港元债,包括1年期以内的外汇基金票据和1年期以上的外汇基金债券;一个是离岸人民币债券(又称“点心债”),可满足不同投资者的期限投资偏好;此外,还有中资离岸债(即中资美元债)。

“鉴于当前港元债和‘点心债’的成交占比较大,机制也相对完善,预计在‘南向通’开放初期这两类品种或将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后续,随着‘南向通’的进一步发展,以企业债为主的中资美元债或是更具潜力的品种之一,能够丰富境内投资者的标的选择,满足不同的风险偏好。”明明表示。

交易首日,交通银行总行作为首批投资者与4家境外做市商达成9笔交易,交通银行香港分行作为首批“南向通”做市商与16家境内投资者达成20笔交易,交易涵盖了人民币、港元、美元等多个币种,债券品种包括国债、央票、香港特区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和中资美元债等各个品种。

交通银行相关人士表示,“南向通”顺利落地将同时带来了市场机遇和客户机遇,一方面可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丰富投资策略,实现多元化资产配置,另一方面可发挥银行全球布局和综合经营优势,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

银行债券承销、托管业务新机遇

央行明确,目前内地金融机构可以参与“南向通”的,暂定为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41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也可以通过“南向通”开展境外债券投资。

作为“南向通”重要参与主体,银行应如何把握这次业务机遇?对此,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大湾区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曾圣钧表示,商业银行需把握债券承销业务机会、债券托管业务机会以及汇率风险管理与保值服务机会。

比如在债券托管方面,曾圣钧认为,企业发债募集的大量资金需要银行提供托管结算和跨境资金清算服务,这考验银行的系统效率与业务服务水平,银行在承担管理责任的同时,也能获得存款、跨境结算、中收等综合效益。

渣打银行(中国)相关负责人向《中国银行保险报》介绍,该行已分别通过托管模式和互联互通模式,参与了“南向通”的多币种交易,并开展了首笔“南向通”项下外汇资金兑换业务。花旗银行(中国)也于首日成功完成交易。

在汇率避险方面,由于央行明确,使用人民币投资外币债券的境内投资者,可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办理外汇资金兑换和外汇风险对冲业务。对此,明明指出,“南向通”的开通助推衍生品在债券投资对冲策略的应用,有利于国内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

债市“南向通”理财产品成新亮点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理财子公司为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不属于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但根据外管局最新发布的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多家理财子公司作为QDII均可参与“南向通”投资。

截至今年8月30日,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中,中银理财、工银理财、交银理财、建信理财、农银理财、中邮理财累计批准额度分别为30亿美元、28亿美元、5亿美元、5亿美元、2亿美元、2亿美元。股份行及中小银行旗下,招银理财、兴银理财、光大理财、宁银理财、杭银理财累计批准额度分别为23亿美元、6亿美元、2亿美元、1亿美元、1亿美元。

在“南向通”启动首日,记者从工行获悉,该行全资子公司工银理财作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将通过人民币和外币理财产品,投资离岸人民币债券及中资美元债券。

记者注意到,工银理财、中银理财“捷足先登”推出“南向通”主题理财产品,目前共有6只产品在中国理财网上登记。在中国银行APP理财专区,在售有2只美元封闭式产品、募集规模均为1亿美元,和1只港元封闭式产品(拆分为A、B份额)募集规模为1亿港元,此外还有2只人民币产品募集规模5亿元,1元即可认购。产品说明书显示,上述人民币产品募集资金主要配置于境内外货币市场、固定收益市场;将积极参与债券“南向通”,发挥理财资金在资产配置上的优势,支持中国优质企业“走出去”。

可见,未来更多个人投资者也能通过购买“南向通”理财产品在海外资产配置中分一杯羹。

 

【链接】跨境交易互联互通政策一览

2002年11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QFII制度正式落地。在经过证监会的审核之后,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在外汇管理局允许的额度内将外汇换成人民币进行境内投资。

2007年6月,证监会发布《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明确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可在境内募集资金,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目前,QDII投资主体涵盖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2011年8月,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启动试点,起步金额为200亿元。2013年3月,证监会、央行等部委联合发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允许更多境外金融机构将离岸筹集的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资本市场,同时放宽RQFII投资范围的限制。

2014年11月,在证监会指导下,“沪港通”正式启动,两地投资者可通过当地券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同一时期,央行发布《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RQDII)可采用人民币的形式投资境外的人民币资本市场,RQDII机制正式推出。

2016年12月,在“沪港通”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深港通”正式启动。

2017年7月,债券市场“北向通”启动,境外投资者得以通过内地和香港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的连接便捷地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光大证券研报显示,“北向通”开通4年以来,境外投资者持有我国债券从2017年的8500亿元增长到2021年8月末的3.8万亿元。

2021年9月,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正式启动。试点支持大湾区内地及港澳居民个人跨境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跨境理财“南向通”和“北向通”同时启动。“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入额上限和“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均不得超过1500亿元人民币。

同一时期,借鉴债券市场“北向通”经验,“南向通”正式启动。在目前的框架下,机构通过“南向通”对外投资时,要么直接使用现有的外币资金,要么在国内银行间外汇市场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后投资离岸市场。

许予朋/整理

 

相关链接:

记者观察:“南向通”带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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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向通”落地 资产配置面临新机遇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10-12

债券市场“北向通”平稳高效运行四年有余,“南向通”近日正式起航,成为我国扩大金融业高水平双向开放的重要标志。“南向通”落地,有利于内地机构投资者拥有更多的投资渠道,也有利于支持香港提升竞争优势,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保持长期繁荣稳定。

“南向通”落地,能为债市发展带来哪些方面利好?银行业又将面临哪些发展机遇?投资者如何从中获益?本期专题将对此深入讨论。

□实习记者 许予朋

9月24日,债券市场“南向通”正式启动。“南向通”启动首个交易日,共有40余家内地机构投资者与11家香港做市商达成了150余笔债券交易,成交金额约合人民币40亿元,涵盖了香港市场的主要债券品种。

债券通是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的一项机制,其中境外机构进入内地称为“北向通”,内地机构投资海外称为“南向通”。“南向通”可投资范围是在境外发行、并在香港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

与“通字辈”跨境资产配置机制“跨境理财通”相比,债券市场“南向通”主要面向国内金融机构,投资额度更大。目前,“南向通”年度总额度为5000亿元等值人民币,每日额度为200亿元等值人民币。对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这无疑意味着更多资产配置机遇与业务机遇。

从“北向通”到“南向通”

与“南向通”相对应,“北向通”于2017年7月推出,经过4年多的发展,目前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央行披露的数据显示,“北向通”开通前,境外投资者持有我国债券约为8500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这一规模达3.8万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速超过40%。

“北向通”上线4年多来保持了平稳高效运行,成为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里程碑。“北向通”的境外投资者持债规模约1.1万亿元人民币,四年来累计成交量为12.3万亿元人民币;全球前100大资产管理机构中,已有78家参与进来。

在两地扎实合作的基础上,经中央批准,决定在内地与香港之间实施“南向通”,便利内地机构“走出去”,高效投资香港及全球债券市场。同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也可以通过“南向通”开展境外债券投资,交易对手方暂定为香港金融管理局指定的“南向通”做市商。

开通“南向通”意味着内地和香港双向互联互通真正实现,这将推动两地加大跨境监管合作,促进市场监管标准的逐步趋同,进一步提升境内债券市场结算登记、信用评级、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的国际化。未来,央行将与香港金管局加强监管合作,强化“南向通”交易结算信息收集和风险防范。同时,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的监管机构还将进一步完善监管合作备忘录,健全监管合作安排和联络协商机制,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公平交易秩序。

投资全球固收市场新渠道

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宏观策略主管刘立男认为,香港债券市场不仅能交易以港元计价的固定收益产品,也是连接亚洲和全球固定收益市场的重要枢纽,“南向通”的启动将为内地机构投资者开辟一条投资全球固定收益市场的新渠道。

具体到产品层面,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首席固收分析师(FICC)明明介绍,“南向通”为内地投资者带来三种产品配置机会:一个是港元债,包括1年期以内的外汇基金票据和1年期以上的外汇基金债券;一个是离岸人民币债券(又称“点心债”),可满足不同投资者的期限投资偏好;此外,还有中资离岸债(即中资美元债)。

“鉴于当前港元债和‘点心债’的成交占比较大,机制也相对完善,预计在‘南向通’开放初期这两类品种或将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后续,随着‘南向通’的进一步发展,以企业债为主的中资美元债或是更具潜力的品种之一,能够丰富境内投资者的标的选择,满足不同的风险偏好。”明明表示。

交易首日,交通银行总行作为首批投资者与4家境外做市商达成9笔交易,交通银行香港分行作为首批“南向通”做市商与16家境内投资者达成20笔交易,交易涵盖了人民币、港元、美元等多个币种,债券品种包括国债、央票、香港特区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和中资美元债等各个品种。

交通银行相关人士表示,“南向通”顺利落地将同时带来了市场机遇和客户机遇,一方面可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丰富投资策略,实现多元化资产配置,另一方面可发挥银行全球布局和综合经营优势,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

银行债券承销、托管业务新机遇

央行明确,目前内地金融机构可以参与“南向通”的,暂定为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41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也可以通过“南向通”开展境外债券投资。

作为“南向通”重要参与主体,银行应如何把握这次业务机遇?对此,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大湾区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曾圣钧表示,商业银行需把握债券承销业务机会、债券托管业务机会以及汇率风险管理与保值服务机会。

比如在债券托管方面,曾圣钧认为,企业发债募集的大量资金需要银行提供托管结算和跨境资金清算服务,这考验银行的系统效率与业务服务水平,银行在承担管理责任的同时,也能获得存款、跨境结算、中收等综合效益。

渣打银行(中国)相关负责人向《中国银行保险报》介绍,该行已分别通过托管模式和互联互通模式,参与了“南向通”的多币种交易,并开展了首笔“南向通”项下外汇资金兑换业务。花旗银行(中国)也于首日成功完成交易。

在汇率避险方面,由于央行明确,使用人民币投资外币债券的境内投资者,可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办理外汇资金兑换和外汇风险对冲业务。对此,明明指出,“南向通”的开通助推衍生品在债券投资对冲策略的应用,有利于国内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

债市“南向通”理财产品成新亮点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理财子公司为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不属于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但根据外管局最新发布的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多家理财子公司作为QDII均可参与“南向通”投资。

截至今年8月30日,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中,中银理财、工银理财、交银理财、建信理财、农银理财、中邮理财累计批准额度分别为30亿美元、28亿美元、5亿美元、5亿美元、2亿美元、2亿美元。股份行及中小银行旗下,招银理财、兴银理财、光大理财、宁银理财、杭银理财累计批准额度分别为23亿美元、6亿美元、2亿美元、1亿美元、1亿美元。

在“南向通”启动首日,记者从工行获悉,该行全资子公司工银理财作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将通过人民币和外币理财产品,投资离岸人民币债券及中资美元债券。

记者注意到,工银理财、中银理财“捷足先登”推出“南向通”主题理财产品,目前共有6只产品在中国理财网上登记。在中国银行APP理财专区,在售有2只美元封闭式产品、募集规模均为1亿美元,和1只港元封闭式产品(拆分为A、B份额)募集规模为1亿港元,此外还有2只人民币产品募集规模5亿元,1元即可认购。产品说明书显示,上述人民币产品募集资金主要配置于境内外货币市场、固定收益市场;将积极参与债券“南向通”,发挥理财资金在资产配置上的优势,支持中国优质企业“走出去”。

可见,未来更多个人投资者也能通过购买“南向通”理财产品在海外资产配置中分一杯羹。

 

【链接】跨境交易互联互通政策一览

2002年11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QFII制度正式落地。在经过证监会的审核之后,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在外汇管理局允许的额度内将外汇换成人民币进行境内投资。

2007年6月,证监会发布《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明确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可在境内募集资金,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目前,QDII投资主体涵盖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2011年8月,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启动试点,起步金额为200亿元。2013年3月,证监会、央行等部委联合发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允许更多境外金融机构将离岸筹集的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资本市场,同时放宽RQFII投资范围的限制。

2014年11月,在证监会指导下,“沪港通”正式启动,两地投资者可通过当地券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同一时期,央行发布《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RQDII)可采用人民币的形式投资境外的人民币资本市场,RQDII机制正式推出。

2016年12月,在“沪港通”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深港通”正式启动。

2017年7月,债券市场“北向通”启动,境外投资者得以通过内地和香港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的连接便捷地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光大证券研报显示,“北向通”开通4年以来,境外投资者持有我国债券从2017年的8500亿元增长到2021年8月末的3.8万亿元。

2021年9月,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正式启动。试点支持大湾区内地及港澳居民个人跨境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跨境理财“南向通”和“北向通”同时启动。“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入额上限和“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均不得超过1500亿元人民币。

同一时期,借鉴债券市场“北向通”经验,“南向通”正式启动。在目前的框架下,机构通过“南向通”对外投资时,要么直接使用现有的外币资金,要么在国内银行间外汇市场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后投资离岸市场。

许予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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